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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8章(1 / 2)

【赵匡胤:岂不是没人敢评定他人为不合格?】

【秦念:评优名额有限,没被评优的人也有可能检举。怕被检举而不敢按规定进行评级,那就是吏部官吏玩忽职守,严重者构成渎职罪。上级吏部需审查下级部门所有评定依据,而监察部门就算无人检举,也应不定时巡查。】

【赵匡胤:秦皇思虑缜密。】

赵匡胤不得不叹秦念对人性的把控。

官吏的检举,实则是对吏部评级的威慑。

故而只要不是刻意诬告,就不能被追责。

“不得泄露检举人的信息”,实则是鼓励官吏检举不公的评级。

【嬴政:上级吏部?】

嬴政时期并无吏部之说,官吏任免多是由丞相、御史大夫等协助提名、考核,由他裁决。

郡之守尉监、县之令丞尉皆是朝廷任免,而其他地方官吏则是由郡县上报,朝廷下诏。

但上报之权,实则就是任免官吏之权。

嬴政知道这负责考核、任免官吏的吏部有设置的必要。

只是观“上级”一词,秦念之意是指郡县也当设吏部?

………

刘秀及之后的各朝皇帝,这才注意到秦念说的不是吏部。

而是“上级吏部”。

此前刘秀下意识以为秦念所言,是指吏部应审查负责评级的下辖部门。

如今看始皇帝出言,刘秀才惊觉秦念若不是口误,此言应理解为:

吏部亦有地方吏部!

【秦念:国贫之时吏治可从简。但国富之后,吏部必须深入基层。一切行使公权力的官吏,哪怕是最底层的小吏,也应由国家财政来发工资,也当经过吏部进行考核任免。】

【嬴政:以科举制选官吏?通过殿试的考生,数量应远不及基层秦吏之数。】

深入基层——

秦念将郡丞置于郡守之上,负责官吏任免,应是指郡丞执掌郡吏部。

如此看来,县丞应掌县吏部。

嬴政理解此言后,反而更加不解。

因为吏部任命基层官吏,显然也应是通过科举制进行选拔。

然而能够通过科举五试的考生,数量显然不会太多。

【秦念:殿试是用于选拔职位较高的官员。而基层官吏,应由县吏部开县考,通过县试的考生方可报考;郡吏部开郡考,通过郡试者可报考。当然,这种地方考试,也应着重防作弊,必要时可调动军队异地监考。】

【嬴政:可。】

【秦念:为规范各级官吏的任免,应效仿军功爵制,设二十级,不同官职对应不同的品级。晋升品级除了评优以外,也可以通过只有官吏才能报考的遴考升迁,最高可越三至五级。】

参考现行制度,秦念对这些改制可以说是信手拈来。

第172章

【嬴政:退役军官按爵位转入地方执法部门就职, 是转为同级?】

嬴政立即问道。

虽然知道军功爵制的弊端,但大秦尚武,嬴政亦是如此。

依照秦念之策改制, 有军爵者利益皆受损。

唯有这按爵位转职一事,继承商君的“官爵之迁与斩首之功相称也”。

皆设二十品,那就应是对应二十级。

【秦念:军爵转职,可转入的部门为执法部和城管部。理论上最高可转同级,但取决于这两部门在各地的职位空缺,同时还需要通过相应级别的考试,如果考不过别人,那就只能往下一级继续考。若是都考不上,就不能转职。】

【嬴政:故而指导员需教导军士认字读书。】

嬴政颔首。

秦念考虑得很是周全。

从军者, 不一定能考入乡学。军中有指导员教导, 才有可能考入地方执法部门。

【秦念:正是!】

【秦念:于地方执法部门就职两年后, 才能参加其他部门的遴考。】

【嬴政:可。】

刘彻只能承认秦念的各项改制环环相扣。

他知道秦念这句话,实则是指执法部与城管部都属于执法部门,军爵转职其中不算从政,算从法。

从法两年, 即可视为已从军中退役两年, 就可以遴考从政。

【朱元璋:朝中应有哪些部门?】

朱元璋见缝插针地问道。

秦念时期明显不只六部, 军部倒是与兵部相似,但二者也并不全然相同。

更别说执法部、城管部、监察部等部门。

【秦念:军事有国防部,即军部;国安部,主职是反间谍,各朝与外族联系密切之后, 就必须注重防间谍渗透。】

【赵匡胤:谢秦皇提醒。】

赵匡胤一惊。

他此时立即就想到秦灭六国之时, 就常以细作渗透各国, 或施反间计,或收买或暗杀。

大宋不仅应防范北方及海外异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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