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吧,只差说是了。识迷没想成全他的傲慢,大大方方发笑,“三尺高?是燕朝的望族不值钱
,还是名门只生女郎?不可否认你是抢手,但那么多人要嫁你,你毒发之前身子还可以,怎么不娶?难道是有隐疾?”
陆悯向来高高在上,从没有人敢在他面前如此放肆。现在来了个不知轻重的女郎,惹得他有些恼火,便正襟危坐寒声驳斥,“天下尚未一统,娶妻有什么要紧。”
识迷听了这话,愈发觉得这人是个十足的野心家。苍生平等,谁该一统天下,谁又该被人鱼肉呢。燕人的大志是吞并四国,一家独大,其实以前五国并列,也没什么不好。
她本想忍的,可惜没忍住,“你问过四国的人,愿意归顺燕朝,拜燕王为王吗?”
为政者,自然有他的一套道理,“天下合久必分,分久必合。五国各自为政三十九年,三十九年间群雄逐鹿,百姓死伤无数,对于五国子民来说,并非好事。”
所以弄得生灵涂炭,为成就他们眼中的大业,干脆长痛不如短痛?
识迷耷拉着眉眼笑了笑,不打算再为此争辩了,“太师说得也对,天下太平了好娶亲,这不,时机到了。”
这里东拉西扯,外面阿利刀一阵风似的跑进来,咋咋呼呼说:“本以为得烧上一整日,没想到两个时辰就成灰了。还得是多加炭,火苗烧起来呜呜作响,压都压不住。”
识迷回身问陆悯,“烧完了,灰要不要?”
皮肉发肤都舍得下,令他日夜备受煎熬的根源,还要来做什么?
“扔了吧。”他转头看向窗外,“若能来一场雨,把一切化入尘土,就更好了。”
阿利刀机灵了一回,激动地说:“不下雨也没关系,我担两桶水拌一拌,倒到墙根上去。”
识迷听得悚然,虽说她不太信什么鬼神,但无数个失心的陆悯盘踞在房前屋后,也还是有点吓人的。
“要不挖个洞,埋了吧。”她真诚地提议,“毕竟来世上一遭,受了很多的苦,最后落个挫骨扬灰的下场,实在太凄凉了。”
她忽来的良心让陆悯意外,更让阿利刀震惊,“你上回说用骨粉擦刀,刀锋光亮如新。不如擦刀吧!”
识迷直咧嘴,“我还说骨粉拌土,花开得更艳呢,你打算去拌土吗?”
眼看阿利刀要点头,她忙打断了他,“住嘴!这是太师的骨粉,还是让太师自己拿主意吧。我们又擦刀又种花的,越俎代庖不太好。接下来你去问问染典,偃师的饭食准备好了没有,太师明日就走,今晚必须去见他。”
阿利刀领了命,转身出去了,识迷招呼陆悯,“你现在就跟我进厅房吧。”
然而他却摇头,残破的身体彻底清理干净后,他终于体会到了轻装上阵的解脱。可他又想试一试,自身的极限究竟在哪里。偃师说融合之初消耗巨大,本该昨天完成加持的,却被他刻意推后了。细数数,已经超过了整整十二个时辰,目前尚没有太明显的感觉,至多是有些疲累,手脚动作都是自如的。
“若不加持,最坏的结果会是怎样?”他突然问。
识迷慢慢眯起了眼,“太师,你的心思有点野啊。皮囊是偃师造就的,血肉与他相通,他耗费了许多心力,才让你与皮囊合二为一。我知道你想知己知彼,但你别同自己开玩笑,闹得不好可就醒不过来了。”
他却固执己见,“我在外办事,许多变故不可预测,总要掌握余地,才有转身的机会。”
见他执拗,识迷也没办法,无奈地说好吧,“你实在想尝试,我也不能阻止你。人么,总是吃了亏才长记性……”
结果话还没说完,他就倒了下去。她只得大声喊阿利刀,“又来活儿了,快把人扛到暗室里去。”
第10章
阿利刀吭哧带喘地,把人扛到了暗室内的长案上。
“果然是当太师的人,要做就做到极致!你看,一口气都不给自己留下,说背就背过去了。”
这是夸奖,绝不是调侃,识迷了解偃人说话的方式。平心而论。她也很佩服此人,测试极限可不是人人敢做的,尤其刚经历过伤筋动骨的大变故,闹得不好就真的出人命了。结果他呢,很敢赌运气,有种不顾死活的决绝。仿佛这条小命能保住固然好,保不住也是天意,总之他就是要试一试。
说到底是仗着摸透了人心,知道偃师不会眼睁睁看着他死。他事事都要做到心中有数,只为避免情急生乱,被人牵着鼻子走。
识迷垂眼看着长案上了无生息的人,觉得脑瓜子隐隐作痛。
阿利刀朝垂帘后张望,“偃师怎么还不出来?人凉了可就麻烦了。”
识迷无奈道:“偃师被他气得不轻,让他多死一会儿,长长记性。”
然而就如阿利刀说的,也不能凉太久,凉久了要唤醒,又得废上九牛二虎之力。识迷咬着槽牙让阿利刀先出去,还不忘嘱咐催一催染典,偃师忙完了得吃饭。
阿利刀闷着头出去了,走到厨房接着同染典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