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是没有凉的地方,只有一个暑气难消的白昼,在高温多雨的热带雨林气候下越发炎热。
她想起《乌合之众》里的一句话——
如果一只蚂蚁有足够时间,可以把勃朗峰夷为平地,如果一个人拥有随意改变时间的神奇本领,便会拥有信徒们赋予上帝的那种力量。
可她们都忘了一件事——
在此之前,你还要拥有约伯的信心。
——
唐斯让盛宁没法集中注意力。
她人在办公室,心却早飞去和唐斯待在一起。
盛宁总是在脑子里闪过两人昨晚的交融在一起的画面,唐斯在她怀里哼哼唧唧,嘴上说着够了,骂自己是不是疯了,可自己真的要撤出来的时候,她却又不肯,她绞着自己都快把自己绞断了
自己呢?被她服务了那一下,嘴上说着不用,可实际上呢?她却觉得还没有尽兴她总觉得她们不够,她们还能再疯狂一点。
没有感情经历就是这样吧?
连想更正不足都不知道该从哪里入手。
可盛宁又庆幸自己是白纸一张,她把最好的最饱满的以及未来的无限可能都给了唐斯。
盛宁第一次有了想和人分享快乐心情的冲动,像是回到了十七八岁,爱上了一个好姑娘,纯情到了骨子里。
她给况厘打去电话——
“你和林伊怎么样了?”
听到这话,况厘在电话顿时那头一笑,人精一样的人,怎么能听不明白盛宁的话外之音——
“她得逞了?”
盛宁也笑了下——
“是我先问你的,难道你不该先回答?”
“而且,你用错词了吧?我跟唐斯在谈恋爱,我们是恋人,没有谁得逞之说,只能说感情到了。”
“恭喜。”
况厘是真心的,盛宁早该这样了,谈恋爱有什么放不开的?等来等去只会让对方失了信心。
“我这边还得再等等,不过”
况厘话还没说完,视线一瞥,落在不远处的林伊身上,漂亮姑娘站在太阳底下,笑起来的样子像是另一个太阳。
“应该也快了。”
“等你好消息。”
盛宁说完,突然又补了句——
“你以前的女朋友会哭吗?”
“哭什么?”况厘没懂。
“就是”盛宁有点不知道该怎么开口,掐了掐手指尖儿,落下一道红印,“我就是觉得很想她,可我们昨晚一直都在一起,这种感觉让我我有点”
“舍不得她?想一直和她在一起,找个没人的小岛,就你跟她在上面,成天到晚没羞没臊对不对?”
“你可真是”
“这事儿没什么好羞耻的,你说了你和她在恋爱,和她是恋人,别说你想她,就是你们脱光了二十个小时都黏在一起,也正常”
况厘又笑了——
“唐斯,很让你上瘾吧?”
“是。”
“那你就抓紧点,这姑娘好哄是好哄,可要是哪天反骨上来,说扎你也就扎你了,而且像她这样的女孩,指不定多少人惦记呢,到时候真要跑了你也没办法。”
况厘故意吓唬盛宁,总觉得她的性子太温吞了,对自己的道德标准又拉的那么高,谈个恋爱就像是在画建筑图,爱情里的事儿,怎么可能丁是丁卯是卯?还不是两个人扶持着来,有问题了就改,只要两个人想长久的处下去,大象也能和蚂蚁并肩。
盛宁凝神片刻,忽然严肃起来——
“况厘,我想带她见见我妈妈。”
“见吧,没准唐斯正等着呢~”
——
晚上下班,盛宁给唐斯打去电话,想问她人在哪儿?
可那会儿唐斯正在洗澡,等洗完澡出来的时候,都过去了二十分钟。
她拿起电话刚想给盛宁回过去,酒店房间的门就被敲响了。
很有规律,三下不多不少。
这么敲门不会是?
唐斯走到门口,手指头先开小盖子,把脸凑过去,对着猫眼一看,不是她还能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