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的面纱。但曷利沙帝国组织松散,由一些独立强大的藩王组成;他们之所以承认曷利沙的宗主权,与其说是对帝国权力的归顺,倒不如说是对他个人的尊敬。因此,曷利沙经过41年英明统治,于647年去世后,其摇摇欲坠的帝国也随之土崩瓦解,印度历史再次蒙上一层模糊不清的面纱,直到13世纪穆斯林突厥人出现,并逐步强行统治了印度大部分地区。
这几个世纪的特征是侵略和分裂一再发生。象孔雀王朝或笈多王朝那样拥有庞大官僚机构的帝国没再出现,只有过一些以个别人物所作所为为基础的昙花一现的氏族霸权或王国。另外,大规模迁入印度的移民,其人数之多足以组成新的文化和社会集团。其中最突出的是拉杰鲁特人,这是一个勇敢坚强的民族,印度西北部的拉杰布达纳区即以其名称命名。拉杰普特人属军事贵族,不久被吸收成为印度刹帝利种姓,即武士贵族。他们为信仰印度教而感到莫大的自豪,曾一度统治了印度北部和中部地区。实际上,直到19世纪,甚至可以说直到今天,他们仍是一个杰出的民族。
拉杰普特人的经历意义重大,有助于说明尽管印度经受了漫长的几个世纪的动乱和侵略,却没有发生根本变化的原因。侵略者被盛行的种姓制度所同化,更确切地说,是他们适应了印度的文明,而不是相反的情况。因此,同中国一样,印度在经历了动乱时期之后,又出现在历史进程中,她在古典时期形成的文明虽有轻微的变动,却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四、日耳曼人和匈奴人在西方
然而,欧洲的情形恰恰相反,这里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而不是轻微的变动。这一地区的入侵者以日耳曼人为数最多,他们占领了中欧和东欧,即从波罗的海到多瑙河,从莱茵河到俄罗斯平原的广大地区。日耳曼人由若干部落组成,其中较重要的是法兰克人、汪达尔人、伦巴德人、东哥特人和西哥特人。这些部落一般具有相同的宗教信仰和社会制度,使用极为相近的语言,彼此之间都能听懂。但对罗马人来说,值得庆幸的是这些部落的统一意识非常薄弱。他们象反对罗马人一样,相互之间你争我斗,因而使罗马帝国能如此长久地幸存下来。
这些日耳曼民族的制度和风俗,应当引起人们的注意,因为罗马帝国崩溃之后,它们注定成为西方新兴文明的基本组成部分。当时的罗马历史学家塔西陀将日耳曼人描写成畜牧民族,他们以牲口的数量来估计财富。事实上,偷牛是引起他们内部争斗的主要原因。定居莱茵河沿岸的法兰克人,最早完成了从畜牧业向农业的过渡,因此,人口和总实力的增长也最快。相反,分布在多瑙河下游的西哥特人,较大程度上仍以畜牧为生。不过,这给他们以更大的机动性,至少最初弥补了人数不足的缺陷。
这些部落的社会结构由三大部分组成:最上层为世袭贵族,通常是大地主。大多数日耳曼人是自由民,一般拥有自己的小块土地而没有土地的人只好当佃农,替贵族劳动。最底层是既非自由民又非奴隶的阶层,他们被束缚在土地上,但不能被单独出卖。这种奴役形式同罗马帝国的隶农制相似,是中世纪盛行于西欧的农奴制的先驱。
部落的主要权力来源于自由民大会。如果有≈ot;王≈ot;的话,≈ot;王≈ot;由民众大会选举产生。指挥作战的军事首领的产生亦如此。塔西陀指出,日耳曼人通常根据继承权选举≈ot;王≈ot;,但选举军事首领则依据他们在战场上的英勇和能力。日耳曼人的主要武器,是一种又长又直的宽尖双刃剑,多用于砍杀,而不是刺杀。青年人经过正式仪式,便获得了佩剑的权力,中世纪由扈从晋升为骑士的仪式就起源于此。每位杰出的武士首领都有一批年轻的随员,即一支扈从队,他们战时守卫在首领身旁,效忠他,服从他;首领则向他们提供武器、给养,及一份战利品。这种制度有助于后来封建制的形成,因为封建制正是建立在骑士对封建领主忠诚的基础上的。
塔西陀一方面把日耳曼人描写成贪婪的食客,粗暴的酒鬼和玩命的赌棍,另一方面又盛赞他们高尚的道德标准,并将这些道德标准奉为罗马人的典范。他还强调了日耳曼人的慷慨大度,殷勤好客。严冬时节,日耳曼人喜欢成群结队地走门串户,挨家逐户地逗留,直到吃光主人家所有的食物为止。这使人联想到中世纪的情景,作为封建权益的一部分,国王或贵族应邀连续许多天参加为他和他的随从举行的宴会。日耳曼人知道织布,制造金属器具和带轮子的车,但不知道书写,这就是他们的一般文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