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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你身边已经有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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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们总是渴望大人的世界,希望自己快点长大,可以挣钱买自己喜欢的东西,可以和喜欢的男孩在一起聊天,可以随心所欲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可是,等到有一天,我们成年了,长大了,就会哀叹早逝的青春,那些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日子才是最单纯的,不会受伤,也没有泪水,只有天真无邪的欢笑。

盈婷的遭遇在我们每个人看来,都是她咎由自取,可是任何事情不是没有原因的。也许有些人就是看好那些男人鼓鼓的钱包,而有些只是被生活所迫,被命运愚弄。

她大可以不用理会那个负债累累的老爸,但她是盈婷,不是别人,她,也会像那些可以为家人牺牲自己一切的人一样,哪怕败坏道德,哪怕被人唾弃,她只是不希望自己的亲人受到伤害。

这么善良可怜的孩子,我又怎么能忍心责怪她?

我只希望盈婷能早日脱离这些痛苦,回归到当初我认识的那个阳光自信的女孩。

晚上又是一夜没睡着,最近的黑眼圈越来越重了,可是我已经没有心思去理会这些,本来我就不怎么引人注意,全身上下,除了过于纤瘦的身材,最满意的就是这双眼睛了,很多人夸过我的眼睛,可我总看不出哪里好看。

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盈婷却总是说我的窗户里满是忧伤。

尚楠打来电话,问我盈婷的情况,我只是简单的一句“她没事了”一带而过,不告诉尚楠实情不是不把他当朋友,而是像盈婷说的那样,不希望多一个人为她担心而已。

挂电话之前,尚楠突然说“我昨天说的话,你就当没听见吧,我希望我们还想以前一样”

当然可以,尚楠不说,我也希望大家都像以前一样,像朋友一样。

心中的那份激动,就让它暂时隐藏吧。

早晨的路上有很多行色匆匆赶着赶着上班的人,我一边和尚楠通电话,一边大步流星的向公司走去,新官上任三把火,女上司刚上任第一天我就休假,第二天总不能再迟到。

我记得宸风很喜欢去人多的地方,他经常拉着我向拥挤的人群里挤。有一次我们心血来潮,翘课逃出学校,手拉手的挤进了广场上的一群人里。

那天的广场上举行着表演活动,台上的主持人用动人的好嗓子宣传着手中的新款手机,活动中,主持人要在人群里挑一些男女组合上去表演节目,这样就会送一份小礼物,我和宸风幸运被选,其他组合有的唱歌,有的跳舞,轮到我们的时候,半天都想不出来要干嘛,我是个音痴,也不会跳舞,主持人一边煽风点火,也有点在催促我们抓紧时间,在我准备拉着宸风下台逃难的时候,宸风突然说要唱歌,我从来没有听他唱过歌,那天他唱的很动听,不光是我被感动,连台下的那些观众都把巴掌拍得特别响亮。

我们没有得到礼物,宸风为了让我失落的心情恢复,答应去买我最喜欢吃的香草味冰激凌,让我在广场上等他,可是等了好久,都没有等到,后来人群分散的时候,我被挤到一边,站在原地看着这些陌生的人,害怕的直掉眼泪,等我擦干眼泪,就看到宸风从人群中向我跑过来,一脸着急的跑到跟前一把将我揽入怀里,自责的说道“对不起,我不该让你一个人在这里,以后不会了,再也不会了”

那样的承诺后来在我的生活中起到很强大的作用,只要心情不好的时候,我就会去人多的地方,然后想着,或许下一秒钟,宸风就会出现,然后跟我说“再也不和你分开了”

这样的承诺明明已经成为过去,可是我却还是记得这么清晰,而此刻,那些清晰的幻想似乎都变得那么真实,清晰的每次似乎都在人群中看到了那个我等待已久的身影。

所以,我也喜欢那种在人群中穿梭的感觉,擦肩而过的都是些不认识的陌生人,如果说今世的擦肩而过真的是前世五百次回眸换来的,那我和这些人也不算是陌生人了,还是有缘的。

那相恋三年的恋人时隔三年后在异地相遇,又算是怎么回事?

话筒里尚楠的声音我已经听不见了

我惊呆的望着人群中那个熟悉的身影,那么真实。

在通往公司的这条道路,我每天都会经过好几次,擦肩而过的人不计其数,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会在这条路上碰到他,不,应该是说,从来都没有想到会再次见到他,在这个城市,在这条不起眼的道路上。

四周突然变得异常安静,脑子里却像是一窝蜜蜂在打架,嗡嗡作响使我头痛欲裂,这一刻,我忘记了呼吸,忘记了挪步,甚至忘记了心跳。刺烈的阳光照得我视线渐渐变得模糊,那个熟悉的影子也渐渐看不清楚,我眨巴了一下眼睛,将那些碍事的泪水挤出眼眶,然后贪婪的看着那个熟悉的身影,那明明就是我思念等待了三年的宸风。

这次真的不是梦幻,因为我能清楚的感觉到心脏撕痛的感觉,像是割破后痊愈的伤口又再次被扯痛,时隔三年,那个如同烙在我心上的样子,像是变了很多,又像是一点也没有变,那么清楚的出现在我的眼前,那么熟悉的袁宸风。

我张了张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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